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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9年06月26日 11:48:06 人气: 25947 来源: 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根据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新疆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除城镇建成区以外的500 m3/d(不含)以下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规模大于500 m3/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执行管理,不适用于混有工业废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兵团地区各团场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主要有《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209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 77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HJ/T 347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指南(试行)》。
 

 
  标准中提到,要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有关要求,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末端排放口设置性排污口标志。对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等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其中,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按上表执行。
 
  (资料来源:新疆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 监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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